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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ktorias

Refund Policy

我們提供 100 天退貨政策——您可自收到商品當日起 100 天內申請退貨。刻字或以其他方式個人化的商品為訂製生產,除非有瑕疵,否則不接受退貨或換貨;此不影響您於商品瑕疵時所享有的法定權利。

如需申請退貨,請先透過 hello@viktorias.com 與我們聯絡,並與客戶服務確認退貨地址。未經事前退貨申請即寄回的商品,恕無法接受。請以可追蹤的快遞服務寄回包裹,並將追蹤號碼提供予我們。

您的 14 天撤回權
如您為歐盟或英國的消費者,依法有權於收到訂單後 14 天內撤回購買,無須說明任何理由。

如欲行使此權利,請於送達後 14 天內透過 hello@viktorias.com 與我們聯絡,並明確表達您撤回的決定。您隨後有 14 天可將商品寄回予我們。退貨運費由您負擔。

您可如同在門市中般檢視商品。若商品呈現超出檢查其性質與特性所必要範圍的使用痕跡,我們得就其價值減損相應扣除金額。

若您於此期間內撤回,我們將退還自您處收到的全部款項,包括原始運送費用(依標準運送費率),並無不當延遲,最遲於收到您決定通知之日起 14 天內完成。我們得於收到退回商品,或您提出寄送證明——以較早者為準——之前保留退款。退款將以您於原始交易時所使用之相同付款方式進行,除非您同意採用其他方式,且退款不會產生任何費用。

延長 100 天退貨
除法定 14 天撤回期間外,我們自願接受自您收到商品當日起最長 100 天內的退貨。

為符合延長政策資格,商品必須維持與收到時相同的狀態——未使用、未穿戴,附有標籤且處於原始包裝內——並需備妥收據或購買憑證。退貨運費由您負擔。延長政策下不退還原始運送費用。

一旦收到並檢查您的退貨後,我們將以電子郵件確認收件,並告知退款是否已核准。經核准的退款將無延遲地,最遲於我們收到您的退貨包裹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,退回原始交易所使用之相同付款方式。退款不會產生任何費用。

若退回商品未符合上述條件,我們將與您聯絡。商品得由您負擔費用寄回予您,或我們可提供反映其狀態的部分退款。

瑕疵商品
如您向我們購買的商品有瑕疵,您有權依法定保固主張權利。位於瑞典的客戶,本項權利自送達日起適用 3 年;位於歐盟其他地區的客戶,自送達日起至少適用 2 年。於第一年內出現的瑕疵,推定於送達時已存在。

就瑕疵商品,您得請求:

  • 以無瑕疵之商品替換該商品,
  • 修復瑕疵,
  • 減少價金,或
  • 若瑕疵無法補救,則解除購買並全額退款。

在寄回瑕疵商品前,請透過 hello@viktorias.com 寄送電子郵件予我們,並附上瑕疵的描述與相片。我們將於收到您的申訴後 30 天內回覆。瑕疵商品的退貨運費由我們負擔。

聯絡我們
如對退貨或退款有任何疑問,請透過 hello@viktorias.com 與我們聯絡。